苏洛川律师主页
苏洛川律师苏洛川律师
139-1932-0089
留言咨询
苏洛川律师亲办案例
张xx与xx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案
来源:苏洛川律师
发布时间:2011-12-29
浏览量:953

    【案情回放】2008年春,在兰州打工的张xx回陇东老家过完春节后与妻子、孩子乘坐当地一辆班车返回兰州。然而,当班车从陇东一路驶来,到兰州东升饭店附近,司乘人员却突然停车让全车乘客下车,由于担心交警罚款匆忙将乘客行李等物品“搬下”车,扔在马路边上,急忙开车消失在车流中。
    留下的乘客中,有的埋怨,有的叹息,有的初到兰州甚至不知东西南北而茫然不知所措,有的抱着小孩、拎着行李十分艰难的在转乘公交车。有的乘客已通知接站的人到兰州车站去接,那曾想会半路在这个地方下车。张xx由于坐在班车后面人多拥挤,下车较晚。下车一看,自己的行李箱被摔破,妻子的行李箱也有一条口子。此刻,刚过完年的张xx心情可想而知。无奈,好在自己在兰州打拼了几年,占着地熟很快找到要转乘的公交车,但看着一家四口及地上的行李,张xx觉得乘坐公交也确实不方便,只好在马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回到单位。
    事后,张xx看着受损的箱子,想到被甩掉的遭遇,以及当时其他乘客的表情和眼神,越想越不是滋味,决定讨个说法。
    后来,张xx向我咨询,并委托代理此案。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,我采取了“先礼后兵”的策略,决定先找有关部门、单位协商,结果此事引起相关领导的重视,xx公司及相关司乘人员也承认了工作中的失误,并对张xx的合理要求给予赔偿,此案很快得到较为圆满的解决。
    【案件点评】此案不大,法律关系也很明确,但涉及到这样一个法律问题——客运合同的履行起点和终点在哪?作为现代人,出门是家常便饭,乘车也是在所难免,尤其是逢年过节。但,班车应该把客人拉到什么地方才算完成任务?根据本案案情和法律规定,答案应该是站到站,即从出发站到目的站,而且这个站必须是交通部门规定的运营车站。
    【后记】由于本案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,还被当年《西部商报》刊登和讨论。2012年新年和春节临近,也希望此案能给广大需要乘车的朋友提个醒,祝大家旅途愉快。

以上内容由苏洛川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苏洛川律师咨询。
苏洛川律师副主任律师
帮助过6545好评数123
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  • 服务态度好
  • 咨询解答快
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 新城科技孵化大厦B塔6楼
139-1932-0089
在线咨询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苏洛川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副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6201*********090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全国
  • 咨询电话:
    139-1932-0089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 新城科技孵化大厦B塔6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