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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某某故意杀人案
来源:苏洛川律师
发布时间:2022-10-15
浏览量:1442

一、基本案情

2013年,天水男子宋某因图财杀害了毒友李某,后焚尸灭迹。因现场比较偏僻,案发10余天后被发现。经侦查,宋某进入警方视线,因其有重大作案嫌疑被抓获归案。后该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检察院经审查,认为应当追究宋某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,后又移送法院依法审理。

二、代理经过

本案系指定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。接案后,辩护人依法查阅了案卷,会见了被告人,结合案情和法律规定,出庭为其做了罪轻辩护。后被法院部分采纳。其中,除了庭前辩护人仔细反复阅卷发现疑点外,会见中认真核实有关疑点问题和事实,庭审中又发问24个细节问题,这对于查明案情起了一定作用,这也是我代理刑事案件中当庭发问最多的一个案件。

三、法院判决

本案经天水中院一审判决,宋某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。宋某不服,认为一审量刑太重,上诉于甘肃高院,高院审理后,认为部分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裁定撤销原判,发回重审。天水中院重审后,仍判决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。宋某仍然上诉,经省高院二审,认为事实清楚,但适用法律不当,遂改判死缓。

四、办案心得

该案经历发回重审后又上诉,最后在第二次二审后被改判死缓,被告人终于保住了性命。其中原委用一两页纸是表达不清楚的。但作为辩护人,认为最值得一提的是,刑事审判改革的庭审实质化,以证据裁判,依法律裁判,也是被告人活命的原因之一。

注:为了不必要的麻烦,在发表时对案情做了适当处理,请见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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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苏洛川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副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6201*********0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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